这几日,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公安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从7月至12月,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。
近年来,随着工商、公安等部门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,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由公开转入地下,由传统传销转向网络传销,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。一些传销组织以电子商务、网络资本运作、网络销售、网上培训等名义,通过建立网站,编造“快富、暴富”谎言,炮制所谓“理论”,欺骗误导群众,以达到极少数传销分子聚敛财富的目的。由于网络的虚拟性、开放性和无地域性,与传统传销方式相比,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,传播速度更快,涉及范围更广,给网民造成损害的同时,破坏网络诚信,阻碍网络经营活动正常发展,不仅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而且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,对社会稳定构成危害。
据了解,本次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,旨在围绕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领导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全国工商、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,以“净化网络、打击头目、摧毁组织、教育群众”为原则,在地方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充分发挥工商、公安、通信、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、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,侦破查处一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,严惩网络传销组织者、领导者,净化网络环境,增强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意识,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势头,建立打击和防范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,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和谐发展。
记者了解到,这次专项行动分为3个阶段。即日起至7月中旬为动员部署阶段,各地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,成立协调领导机构,制定工作方案,全面开展调查摸底,掌握当地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的态势,查明打击对象的底数等情况。7月下旬至11月为集中打击阶段,各地采取集中行动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的方式,清理一批窝点,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,查处一批大要案件。12月为总结阶段,各地对案件查办情况、典型案例、经验做法等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。
|